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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名:Qiannan Medical College For Nationalities 简称:“黔南医专” 所在地:黔南 类型:文科类/民族类/理科类/医药类/专科

普通高职院校
  •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黔南医专)  省编代码:003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 招生计划数共计1453人,学制三年。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等待遇。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五章报考条件及方法  第八条 报名条件  贵州省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  第九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核,采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除6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外,同时还需 2门课程达到B等及以上等第才能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药学、中药、中药制药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门课程必须有1门为B等及以上等第才能报考,其他专业不限。  第十条 报名方法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于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志愿,填报网址为:http://gkzy.gzszk.com。  第七章考试安排及内容  第十一条 考试安排  考生于2017年3月30日到黔南医专进行现场确认、体检、领取准考证。普通高中毕业生于  2017年4月1日到黔南医专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2017年4月1日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二条 考试内容  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后,考生须按规定参加黔南医专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科学常识、语言表达能力等;中职单报高职考生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与中职单报高职考试相同。  第八章录取说明  第十三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四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其中报考护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0厘米,女生不低于153厘米。其他专业身高不限。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学校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成绩计算方法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5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1门课程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5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90分不予录取。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00分)=文化考试成绩(3门课程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0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一)2017年4月15日前在黔南医专官网(http://www.qnmc.cn)公布综合测评成绩。  (二)2017年4月20日前,黔南医专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及黔南医专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以及中职推优。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官址:http://www.qnmc.cn  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  联系电话:0854-8282507 7145047  联系人:罗老师 冯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详情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分类招生计划表2020-02-19
专业学制层次计划总人数(人)招生计划数(人)备注高中考生中职考生临床医学3专科24018060高中考生只招理科考生护理3专科32527550身高要求:女生153厘米及以上,男生160厘米及以上药学3专科1007030高中考生只招理科考生医学检验技术3专科907020高中考生只招理科考生中药3专科705020高中考生只招理科考生药品经营与管理3专科12011010医学影像技术3专科1109020高中考生只招理科考生口腔医学技术3专科16014020中药制药技术3专科605010高中考生只招理科考生助产3专科605010身高要求:女生153厘米及以上,只招女生临床医学3专科4848少数民族班,只招少数民族理科考生护理3专科7070少数民族班,只招少数民族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53厘米及以上,男生160厘米及以上合计14531203250详情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 招生章程2020-02-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原翰林路)  我校创建于1985年11月,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院校。学校有云宫和大坪两个校区。云宫校区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贵州省都匀市区。  现有临床医学、护理、药学、中药、中药制药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9个招生专业,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共有在校生11000余人,学生参加全国及贵州省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多次荣获一、二、三等奖,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2%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  第五条 监督机构: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监察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贵州省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  2、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完成11门课程的学业水平考试,同时成绩需达到3个B及5个C等及以上等第,其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门课程必须有2门达B等及以上等第才能报考。  3、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4、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执行。其中报考护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填报志愿。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18年4月3日9∶00至4月8日12∶00参加第二次填报志愿。  2、报考高职综合评价考生于2018年3月16日持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表、身份证、2张小二寸兰底相片到黔南医专进行现场确认、体检、领取准考证。  3、中职毕业生到校现场确认时需持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注明原就读专业)。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中职毕业报考高职综合评价的考生于2018年3月17日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18号参加文化考试。普通高中毕业报考高职综合评价的考生于2018年3月18日到黔南医专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范围为职业兴趣、职业潜能、个人特长、表达能力、思考能力等综合素质。  3、中职毕业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与中职单报高职考试相同,同时参加黔南医专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学校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1门课程平均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5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90分不予录取。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200分)=文化考试成绩(3门课程平均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考试各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为10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设立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  第十四条 设立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同时,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qnmc.cn  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原翰林路)。  邮政编码:558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54-8282507  联系人:罗老师 冯老师详情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制定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5年11月,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校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都匀市。学校承担国家教育部教学改革项目1个,国家财政部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实验室4个;有国家级、省级、州级培训基地7个,三甲附属医院2个,教学实习基地82个。现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12个招生专业,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政策及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分类考试招生办公室在学生处,负责分类考试招生的具体事宜。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 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必须有8门课程达到5C+3B等第及以上(其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门课程中必须有2门达到B等第及以上)。  (二)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  (三)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考生不得报考医学及医学相关类专业;报考护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3厘米;报考考助产专业女生不低于153厘米,其他专业身高不限。  (四)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填报志愿:2019年3月1日09:00至3月7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招生章程填报志愿。  第二次填报志愿:2019年4月9日0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我校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招生章程重新填报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持“高校招生报名确认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行政楼大厅进行考试资格审核、体检、领取准考证。符合加分条件考生需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进行审核确认。  (二)符合免试条件考生须于2019年3月14日持“高校招生报名确认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行政楼大厅进行体检及免试资格审核确认。  (三)中职生到校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须注明就读专业),在中职学校就读专业必须为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  (四)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中职生于2019年3月16日到我校参加全省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综合考试及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五)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高中生于2019年3月17日到我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六)考试内容:  1、中职生需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综合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2、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为专业技能、职业兴趣、职业潜能、个人特长、表达能力、思考能力等综合素质。  3、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范围为职业兴趣、职业潜能、个人特长、表达能力、思考能力等综合素质。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坚持“阳光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本校各专业分类招生考试成绩互认,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择优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三)在校期间荣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以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  (四)退役军人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综合测评成绩加3分,相同分数优先录取。  (五)荣获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六)获得报考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七)录取成绩计算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25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1门课程平均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200分)=文化综合考试成绩(3门课程平均分)+职业技能成绩(100分)。职业技能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各类加分项目成绩不累加。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入学。对贫困学生执行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勤工俭学、社会资助、困难补助以及学费缓、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表彰奖励优秀学生。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r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官址:http://www.qnmc.cn  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  邮政编码:558000  联系电话:0854-8282507 8308661  传真号码:0854-8282507  联系人:罗老师 冯老师详情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4-14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 特制定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0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 11 号。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 1985 年 11月,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校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 都匀市。学校承担国家教育部教学改革项目 1 个,国家财政部重点支持专业 2 个,省级特色专业 2 个,省级精品课程3 门,省级实验室 4 个;有国家级、省级、州级培训基地 7 个,三甲附属医院 2 个,教学实习基地 82 个。现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 12个招生专业,面向全国 24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政策及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分类考试招生办公室在学生处,负责分类考试招生的具体事宜。  第五条监督机构: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0 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 2013 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 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必须达到5C+3B 等及以上等第。  (二)艺术、体育特长生参加当年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 6C+2B 等第及以上可以报考。  (三)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医学及医学  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  (四)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考生不得报考医学及医学相关类专业;报考护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 165cm,女生不低于 153cm;报考考助产专业女生不低于 153cm, 其他专业身高不限。  (五)助产专业只招收女 生, 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填报:按通知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 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  第二次填报:按通知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重新填报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 张小二寸蓝底相片、中职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到我校行政楼大厅进行考试资格审核、体检、领取准考证。学籍证明须注明就读专业。  ( 二) 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普通高中生须持  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 张小二寸蓝底相片到我校行政楼大厅进行考试资格审核、体检、领取准考证。  ( 三 )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须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就业处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  (四)符合免试条件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免试资格审核确认。  (五)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到我校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见我校官网通知。  (六)第二次填报考生到我校进行现场考试资格审核、体检、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安排。  (七)考试内容:  1. 对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测试范围为职业兴趣、职业潜能、个人特长、表达能力、思考能力等综合素质。  2. 对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为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实际操作测试。  3. 中职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坚持“阳光招生”,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 + 职业技  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 + 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本校各专业分类招生考试成绩互认,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 按照“文化成绩 + 职业技能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择  优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三)在校期间荣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以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  (四)荣获贵州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生,综合测评成绩加 3 分,相同分数优先录取。  (五)获得报考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加 2 分,相同分数择优录取。  (六)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参加 2020 年贵州省  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的,在录取时给予总分加 1 分,相同分数优先录取”。  各类加分项目成绩不累加。  (七)录取成绩计算  1. 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250 分)  = 文化素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11 门课程成绩平均分)+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100 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2. 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 200 分)= 文化综合考试成绩(3 门课程平均分)+ 职业技能成绩 (100 分 )。职业技能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0 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以及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活动,表彰奖励优秀学生。  第十四条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入学。对贫困学生执行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勤工俭学、社会资助、困难补助以及学费缓、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罗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854-830866182825078516321 传真号码:0854-8282507  学校官址:http://www.qnmc.cn  通讯地址: 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  邮政编码:558000详情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415201166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11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五条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学制三年,文理兼收。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发放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四章收费标准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五章报考条件第八条报名条件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本校外语课使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录取说明第十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其他专业男女不限。第十一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需要,报考护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3厘米,报考助产专业女生不低于153厘米,其他专业身高不限。第十二条录取规则(一)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地投档比例要求执行。(二)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加或降分后成绩进行投档、分专业。(三)对进档考生按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四)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各省安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然未完成计划,经招生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将计划调生源较好的省、市、自治区。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及组织计划实施工作。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学校官址:http://www.qnmc.cn联系电话:0854-8519055  8516321 联系人:冯老师  龙老师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黔南医专)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招生计划共计3768人,学制三年,文理兼收。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第四章 收费标准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报名条件    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贵州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但本校外语课使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其他专业男女不限。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需要,报考护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0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报考助产专业女生不低于155厘米,其他专业身高不限。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一)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地投档比例要求执行。(二)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加或降分后成绩进行投档、分专业。(三)对进档考生按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四)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各省安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然未完成计划,经招生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将计划调生源较好的省、市、自治区。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及组织计划实施工作。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官址:http://www.qnmc.cn 联系电话:0854-8308661  8282507 联系人:冯老师  罗老师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贵州省都匀市黔医路7号
  • 电话:
    贵州省都匀市黔医路%u0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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